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新修订的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6月13日下午,学院党委在省部共建作物逆境适应与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215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研讨2021年4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就学习贯彻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作为高校党的建设的基础性法规和纲领性文件,《条例》明确了院(系)党组织在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和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中的政治把关作用;赋予了党组织会议在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中的决定作用和在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中的前置把关作用,进一步健全了院(系)党组织会议与党政联席会议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学院党委要求,一要抓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以上率下带头认真学习,纳入“三会一课”,将《条例》学习与《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学习相互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研讨,确保学院全体师生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二要抓认识,明确《条例》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职责、方向与任务。要提升对基层党组织职责调整的认识,提升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方向和任务的认识,确保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跑偏、不走样。三要抓落实,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党对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学院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学院党的建设与教学科研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事业发展,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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