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自然科学类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动态管理,全面了解科研平台年度建设情况,分析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2022年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请相关平台认真编制2021年度科研平台(自然科学类)建设总结报告。相关要求如下:
一、填报范围
依托学校建设的自然科学类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依托学院(单位)要协助做好2021年度科研平台建设总结报告编制工作,并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建设总结报告将作为学校资源投入或推荐申报更高层次平台的重要依据。
2.请科研平台负责人认真组织编写2021年度科研平台建设总结报告(格式详见附件2),同一科研成果限填报一次,请勿多平台重复填写。
3. 请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纸质材料1份,附件仅提交电子版)报送至金明校区行政办公楼249房间。
联系人:刘恺、侯亚彬
联系电话:61406(内线),22864674
1.填报2021年度建设报告科研平台名单
2. 2021年度科研平台(自然科学类)建设总结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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